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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企业未来充满希望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拓展工作思路,与法院、相关单位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附条件执行和解工作机制,既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又通过减免滞纳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进一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8月23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珠山区人大代表洪军,对该院办理的某纯净水厂行政争议化解案进行“回头看”。现场查看企业整改效果后,洪军评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监督方案要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对相关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某纯净水厂行政处罚一案进行监督,与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案情回顾

  一年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纯净水厂因投入新设备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承担14.2万元罚款和滞纳金,如查封、拍卖其设备将使企业无法生存。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检察官与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赴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企业确实需要整改。

  随后,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上门公开听证,向企业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同时,与法院、相关单位座谈、现场调查、多次沟通,创新提出“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即企业在一年内无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情形,则相关单位同意减免7.1万元滞纳金。2022年7月,双方签订“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一年时间很快过去,纯净水厂生产经营情况如何?企业整改是否到位?检察官邀请法院、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一同进企业“回头看”。

  某纯净水厂负责人介绍这一年来整改及生产经营情况。随着纯净水销量不断扩大,企业招聘了新的员工,还扩建了厂房,生产经营未来充满希望。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dt/202308/t20230825_5904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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