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丨“检察蓝”守护辽河口湿地
世界湿地日
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为“湿地修复”。为进一步增强油区企业和干部职工湿地保护意识,辽河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起一道辽河口湿地保护的检察防线。
深入开展普法,提升保护意识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今年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省检察院辽河分院紧紧围绕湿地恢复主题,坚持早谋划、早沟通,与企业联合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分院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制作《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单、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和授课PPT等宣传资料。
1月17日、2月1日,由分院领导带队,两级检察院干警先后深入辽河油田双6储气库、欢喜岭采油厂等辽河口湿地保护区内的多家企业开展现场宣讲,向干部职工、群众及商户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极大提高了企业和干部职工依法保护湿地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联合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监督
活动中,分院将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退井还湿”工程作为重点,联合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等重点企业携手打造“公益诉讼+”助力油田绿色发展的检企共建精品事例。
2月1日上午,辽河两级检察院与欢喜岭采油厂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该厂在辽河口湿地保护区内开展“退井还湿”的工作情况、2023年油井推出计划和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的经验做法,现场走访了位于湿地内即将退出的井站,在采油设施拆除临场监督等方面形成共识,共同坚守好企业发展的生态红线。
携手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
两级检察院以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与辽河油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构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湿地保护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明确专人对接,双方定期座谈交流,及时研判和处理工作难题。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企业和干部职工始终绷紧湿地保护这根弦。三是实施信息共享,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不折不扣地落实湿地保护要求,真正做到“破坏生态的油一滴也不采,保护生态的钱一分也不省”。
通过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辽河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恢复性+预防性”公益诉讼新模式,建立预防、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湿地保护工作新格局,以检察担当书写服务和保障辽河油田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2/t20230203_39827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