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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理财“大骗子” 替您捂紧“钱袋子”(二)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低投资、高回报”的幌子,利用群众防范意识淡薄且追求暴富的心理,诱骗群众上当,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且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往往难以追回。

  

  为此,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醒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前往正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特别是要警惕高收益背后可能潜伏的高风险,自觉警惕和远离非法组织的“理财陷阱”,从根本上抵制非法集资犯罪行为。

  

  抚顺县

  

  

  

  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防骗能力,近日,抚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针对常见的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骗取群众钱财的非法行为,第一检察部干警和抚顺县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了检察院防诈专题小视频,就如何识别和预防非法集资进行讲解。在抚顺县域内人流量多的乡村集市,检察干警们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了印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的横幅,向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手册》,以真实案例向群众解读了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危害及防范措施,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理念。面对老年人群体时耐心讲解、普及防骗知识,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陷入养老、电信等各类诈骗陷阱。时刻提醒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的法治氛围。

  

  锦州凌河

  

  

  

  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司多租用高档写字楼和银行集中路段的门店,以营造公司合法正规形象。近日,该院同锦铁派出所到锦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开展非法集资宣传。

  

  检察官当场宣读检察建议并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建议其在日常工作中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发现相关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锦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招商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依法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完成整改落实,同时将提高企业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密切留意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凌河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营口大石桥

  

  

  

  近日,营口市、大石桥市两级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镁都”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来到大石桥市中心,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袋、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往来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概念、表现形式、常见骗术,结合典型案例解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风险辨别能力,警惕高额回报,树立健康投资理念,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200余份。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社会氛围。

  

  葫芦岛连山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远离集资陷阱,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辖区内人员流动大的集贸市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就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传统及新型手段类型、防范措施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风险辨识能力,做到高息“诱饵”不动心、面对“广告”不盲从、储蓄“存款”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不参与,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此次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强化了社会群众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认知。

  

  下一步,连山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的同时,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深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情,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2/t20230220_4005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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