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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连山丨温情回访续“检”爱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切实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发挥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综合作用,在新学期开学之际,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回访慰问,为其送去学习用品和生活物资,以检察关爱助力她们从“心”出发,以阳光健康的心态面向未来。

  

  

  

  早在2020年,未成年被害人小雨(化名)遭受了不法侵害,心理受到严重创伤,变得沉默寡言,辍学在家。经调查了解,小雨幼年父母离异,由于家庭困难母亲经常在外地务工,无暇顾及孩子,父亲再婚后便失去了联系,小雨与年迈的姥姥、姥爷共同生活。由于实际监护人监护缺位,导致小雨未能得到及时、必要的安全防范教育,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经综合评估,连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小雨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小雨开展综合救助,还联系了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小雨勇敢面对生活挫折,走出阴影,重拾信心。

  

  

  

  近日,该院未检检察官再次联系了小雨的母亲,她对检察官说:“感谢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我们带小雨去看医生了,她最近开朗多了,正在寻找合适的学校,让孩子重新上学。”该院未检干警随即前往小雨家中进行回访,细心地询问了她近期的生活、心理状况等,鼓励小雨努力学习,快乐生活,同时给小雨联络了几所学校,希望她早日回归校园。

  

  

  

  在办理另一起案件中,该院未检检察官认识了未成年被害人小月(化名),案发后,原本活泼开朗的小月变得精神恍惚,内心压抑,不愿说话,甚至担心“坏人”以后还会找上自己。为了帮助小月走出心理阴霾,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在征得小月及其父母的同意后,检察官们带着书包等学习用品来到小月家中,通过详细了解小月的生活、学习情况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她的不安情绪,倾听她讲述学校的趣事,鼓励她战胜困难,勇敢面对生活。同时对小月的父母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诉他们平时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健康,检察官们也会持续关注小月的情况,努力让小月恢复得更快、更好。

  

  案结关爱不终结。连山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双向保护原则,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也更加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健康,持续结合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真正将检察机关的温度、温情、温暖传递出去,护航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3/t20230315_4047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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