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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多元救助、综合帮扶让“1+3>4=实”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良法善治润人心。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在能动履职中兼顾法理情,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近年来,沈阳市检察院以“受害家庭困难儿童多元司法救助”为主题开展多元救助综合帮扶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缘起:关注陷入困境的家庭

  

  李某(女)因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身亡,留下年过六旬的父母和一个上五年级的孩子“蜗居”于公租房中。李某与丈夫早年离异,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问,一个家庭就这样轰然倒塌。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被害家庭的情况迅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经沈阳市检察院多次联系、上门走访、社区核实,了解到此案被害人李某的儿子岳岳(化名)与其姥姥、姥爷居住于沈北新区40平方米的公租房中。

  

  岳岳就读某小学五年级,之前一直由妈妈照顾起居、陪伴学习,妈妈的骤然离世,让孩子日日流泪思念母亲,夜夜惊恐不能入睡。年迈的姥姥、姥爷也无法面对惨痛现实,整日以泪洗面,姥爷患有心梗不能劳动,整个家庭以每个月微薄的收入供养一个上学的孩子,生活面临巨大困难。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受害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切实困难后,整合多方资源对受害家庭开展了命案关怀救助与司法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1+3>4”的多元救助综合帮扶行动。

  

  

  

  疏导:社会救助解开心结

  

  案件的办理没有因为提起公诉便“一诉了之”,看到岳岳遭遇重大家庭变故,产生心理阴影而影响生活学习,承办检察官内心十分难受,多次在走访过程中对岳岳进行帮助。

  

  为帮助孩子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检察机关邀请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教授张青,带领其心理咨询团队对岳岳开展专业心理辅导,心理疗愈老师详细了解岳岳近期生活状况,从调整学习状态、调节心理困境等方面开展耐心、细致疏导。

  

  真切的关怀和温情的陪伴,加上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干预,让岳岳逐渐打开心扉,主动倾诉心里话,经过多次聆听交谈,岳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说:“请各位阿姨放心,我一定好好生活。”张青团队还定期邀请岳岳参加各类心理辅导“锦囊”活动。

  

  

  

  止争:司法救助化解矛盾

  

  此后,检察机关一直跟踪回访孩子学习、生活情况,还为孩子和家庭送去生活和学习用品。同时了解到岳岳的父母多年前离异后,父亲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致使岳岳在母亲身亡后的入学、继承、民政救助等方面因监护人不能配合出现许多障碍。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协调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主动开展监护缺位监督。皇姑区检察院了解到,岳岳父亲离异后再组家庭,一直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检察机关经分析研判后认为,两位老人虽然经济收入不高,但能全心全意照顾岳岳,如果作为监护人则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其合法权益,皇姑区检察院对该案指定监护人予以民事支持起诉。

  

  

  

  携手:政府救助强力支持

  

  为进一步形成救助合力,检察机关积极到社区、民政、住房保障等部门进行“大走访”,了解政策争取支持。

  

  积极协调城市住房保障部门重点关注。岳岳一家目前居住于40平方米的公租房中,考虑到孩子有环境创伤,且已经小学五年级,生活上也需要自己的独立空间,经与城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政策,检察机关指导被害家庭申请调换保障性住房面积,为岳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积极寻求政府支持。在皇姑区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的同时,主动联系皇姑区民政局,为岳岳申请儿童救助金,号召爱心企业家对其进行助学帮扶,缓解岳岳及老人的生活困难。一家人对检察机关的关怀深表感谢,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对孩子用心用情的帮助深深感动。

  

  沈阳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能动履职,与相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相融相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让救助与关怀落到实处,共同呵护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4/t20230404_4077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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