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丨检察大数据筛出系列虚假诉讼案
近日,东港市检察院收到了东港市法院发出的35份撤销原审判决的法律文书。历经两年,这场谋划已久、企图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稀释其他合法债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以检察机关抗诉、法院改判而告终。而这些虚假诉讼案,是被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的。
从数据中找线索
近年来,东港市检察院不断加大办理虚假诉讼案件工作力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断积累办案工作经验,并发现一些虚假诉讼案的幕后操手大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为此,东港市检察院建立了“代理人黑名单”数据库,将本地区从事过虚假诉讼的代理人囊括其中。自此,东港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思维,以“盯人找案”的方式在有关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查找案件线索。2021年初,该院通过这种方式很快将以牟某为法定代表人的东港某箱业公司数十人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纳入了工作视线。
该院对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并根据“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将该线索上报丹东市检察院,两级检察院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调查取证方向上形成了共识。
从案卷中查疑点
2021年3月,东港市检察院办案组从法院调取了牟某的箱业公司数十人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相关民事审判和执行卷宗100余册进行检查,经过数日工作,发现主要疑点有三:其一,箱业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经营状况恶化,负债数百万元,其财产已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预被某银行申请拍卖;其二,该系列案件原告证据单一、庭审缺乏对抗,审理周期短,拖欠工资周期长数额大;其三,从各原告身份信息中,初步判断至少有十几人存在亲属关系……种种迹象表明,这些案件极有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行为。
数据碰撞漏端倪
带着众多疑点,办案组又通过民政系统、社保系统、公安系统、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综合分析,虚假诉讼事实逐渐露出端倪:
原判决认定的肖某系该箱业公司从事装卸的工人,经查,肖某为智力残障二级,生活不能自理,根本无法从事装卸工作。
原判决书认定的曲某、薄某系该箱业公司工人,经查,二人均系案外单位人员。
系列案中的赵某、李某等多人的社会保险均由该箱业公司缴纳,与起诉状主张未缴纳社保存在矛盾之处。
多名原告系该箱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某的亲属,其中包括其丈夫、兄弟姐妹等。
办案组初步判断,这是一场谋划已久,伪造“工资表”,虚构、虚增工资数,企图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稀释其他合法债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公检合力揭真相
按照法律程序,该院对上述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并移送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公安民警和检察官面前,牟某供述了伪造“工资表”,虚构、虚增工资数额近百万元,企图利用工资优先受偿性,在破产后实现工资回流目的的犯罪事实。
原来,早在2015年,箱业公司预被某银行申请拍卖。于是,牟某便假借徐某、肖某等35人本公司工人身份信息,虚构或虚增欠付劳动报酬金额(工资等),指使其工人孔某和法律工作者朱某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徐某、肖某等35人起诉该箱业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庭审过程中,牟某对肖某等35人的诉请(近百万虚增工资)全部认可,骗取了法院的判决。
查明案情后,东港市检察院向丹东市检察院提请抗诉,丹东市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法院提起抗诉,市法院撤销了原审法院判决,发回原审法院再审,东港市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参与虚假诉讼的相关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4/t20230406_4079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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