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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丨市检察院会同8家单位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推进会 三级人大代表受邀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近日,葫芦岛检察院组织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推进会。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洪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媛媛主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岩、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许鲲鹏、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审大队大队长张成达、市民政局副局长姜立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白云、市卫健委医政管理科负责人于辉、团市委副书记于铭洋、市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方晔等8家单位负责同志,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王悦、省人大代表徐嘉、市人大代表金明悦受邀到会建言献策。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最高检制作拍摄的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聚光》;王媛媛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解读;第三检察部魏晓静通报了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第三检察部未检工作负责人王昊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履行强制报告工作情况及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2件典型案例;赵洪梅副检察长通报了强制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市检察院下一步工作措施。

  

  会议还就市检察院牵头起草、拟与与会8家单位共同会签的《葫芦岛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场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会议座谈环节,与会代表们就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进行了积极的讨论。王悦代表、徐嘉代表、金明悦代表提出“借助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解读,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播放强制报告短视频,在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强制报告的内容、主体、方式等相关事项知晓度”等意见建议。与会8家单位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就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并表示将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在本系统内的传达,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赵洪梅副检察长表示,针对目前葫芦岛地区强制报告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地落实情况差异较大、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市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每案必查”制度,广泛开展强制报告政策宣传,推动形成强制报告工作合力。

  

  会后,与会人员在赵洪梅副检察长等人的陪同下,参观市检察院未检多功能办案区,详细了解了心理测评一体机、心理沙盘、“圆桌讯问”等设施设置使用情况,并观看了未成年人检察主题曲《携长风予你》MV。

  

  

  

  守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葫芦岛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促进全社会形成主动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共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朗的“法治天空”。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5/t20230510_4132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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