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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丨省人大代表吴春英:为树立基层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履职,全力以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既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也离不开媒体通过及时、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在代表、委员和媒体的眼中,过去一年辽宁检察的工作如何评价,对新的一年有何期许,我们通过“视角”栏目,带您细细品味。

  

  本期代表

  

  

  辽宁省人大代表,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蓝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吴春英

  

  

  

  代表感言

  五年来,多次受邀参加省检察院调研座谈的经历,让她对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有着什么样的印象,

  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她又对检察机关履职有着哪些希望,

  让我们共同看一看吴春英的感言——

  

  作为基层代表,五年来我多次受邀参加辽宁省检察院的调研座谈工作。我能感受到,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访”之心办好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将矛盾化解在初访首办环节,重复信访率持续下降。我也能感受到,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之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涉老年人诉请赡养费、未成年人主张抚养费、残疾人请求侵害赔偿、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中努力帮助特殊群体维权,为人民群众守护好公平正义这道防线。

  

  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方面的推动作用,做为基层代表,我与辖区联络站代表们在收集民意方面做到五必清、五必访、五必问、五必管,积极收集民意,分别反馈给相关部门。与检察机关一起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作为基层代表,我特别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能够更多面向社区、乡村等基层开展宣讲,特别是宣讲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让大家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也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加强与社区共建,共同收集公益诉讼和司法救助相关线索,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更希望进一步发挥“人大+检察”机制优势,加强工作创新,开拓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深化行政诉讼监督,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和检察职能,从而更加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实基础。我愿意发挥自己的作用,与检察机关一道,跟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树立基层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1/t20230111_3959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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