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建昌县丨司法救助守护“一老一幼”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建昌县检察院未检办案检察官在审理犯罪嫌疑人姜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该案有未成年受害人司法救助线索,遂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给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姜某宇系一名小学生,父母离异,与读高中的姐姐一起由常年家暴的父亲姜某抚养,全家的生活依靠姜某种地的微薄收入来维持。2022年12月,因琐事姜某宇被父亲姜某用铁锹、木棒、铁棍打伤,由其母亲张某送往医院治疗,并鉴定为全身两处二级轻伤。因张某没有固定收入,仅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姜某宇只能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被迫提前出院。案发后,两个孩子被母亲张某接到身边生活。在犯罪嫌疑人姜某从未给予任何经济赔偿的情况下,抚养一个高中生及一个身心都有创伤的孩子,使张某的生活更加困苦。

  

  

  

  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姜某宇家庭及村委会,多方核实了解情况,于2月28日为救助申请人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3月3日提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报告,3月7日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5月22日为姜某宇送上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为实现短期救助与长远救助的有效衔接,检察官正积极同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多方协调开展多元救助,使未成年人的利益得到更加全面、更有力度的保障。

  

  2022年以来,建昌县检察院共对7名老幼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未成年人5人,救助金额9万元;救助60岁以上老年人2人,救助金额3万元。建昌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理念,将“一老一幼”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5/t20230525_41506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