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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辽宁检察印迹”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报告摘要(一):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

  

  保护黑土地 守护大粮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要加快绿色农业发展,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等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探索辽宁黑土地保护特色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共立案380件,发出检察建议279件,提起诉讼48件。通过办案,推动保护和恢复农用地10570.73亩,其中,推动保护和恢复黑土地6593.81亩。通过公益诉讼追偿、补偿损失272.61万元,为保护黑土地等农村土地资源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立足职能,精心部署。辽宁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规范了五大类35小类农村土地资源保护案件类型,细化了具体的公益损害情形。开展黑土地专项活动督导督办和“回头看”等督导活动,排查梳理相关问题736件,列入重点监督范围123件,实现了全省黑土地重点地区的办案全覆盖。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省检察院先后开展了针对全省17个黑土地保护利用重点县(市、区)的全面排查、全省12个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38个县级和141个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排查,通过专项排查发现问题,推进办案。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辽宁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联系,在修订完善相关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的联系网络,为专项活动的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沈阳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商共建,完善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元共治机制。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辽宁典型黑土地面积较小,在东北黑土地总量中占比不到14%的现实情况,辽宁检察机关坚持耕地与林地保护兼顾、公益诉讼与综合治理结合,全面推进以黑土地保护为重点的农用地公益诉讼工作,为黑土地的恢复性保护创造有利条件。如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军用机场周边环境污染系列案件过程中,针对当地畜禽养殖给农村耕地带来的污染影响,结合办理的系列案件,向涉案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治理建议,推动养殖基地污染治理,切实保护了耕地和农村生态环境。

  

  

  

  报告摘要(二):辽吉黑、沪苏浙皖、赣鄂湘、川渝深化检察协作,服务东北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依法能动履职 服务东北全面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高度重视、深情牵挂,念兹在兹、倾注心血,多次就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东北、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到驻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开展交流服务活动

  

  全面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辽宁省检察机关锚定创新企业生产发展,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发展动力。更加注重创新人才保护,在办理民企负责人、关键技术人员等犯罪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政府引进科研人员涉嫌故意伤害案,经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监督,审慎作出涉案科研人员依法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起诉决定,为科研人才安身安心创新提供法治呵护,守护创新发展“第一资源”。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犯罪1125人。将“小微科技企业提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纳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有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守护创新成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辽宁省检察机关14个市检察院和64个基层检察院均组建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专门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沈阳市检察机关“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大连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站”、本溪市检察机关“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为代表,全省各地检企对接平台覆盖企业1万余家,以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严肃查处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不公案件,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确保企业家安心生产、放心经营。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19327人。强化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等工作,努力营造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暖环境”。五年来,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869人、不起诉1652人,协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573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19件,帮助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全力协助做好辽宁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工作,推动建立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助力稳定市场预期。用好“辽商·检察官面对面”平台,持续深化与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12309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一对一服务”等活动,建立起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长效机制,“零距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凝聚起推动全面振兴的合力。

  

  

  

  推进美丽辽宁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实践。开展“水环境保护”“守护海洋”“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协同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整改任务。五年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479件,督促清理河岸海岸垃圾固体废弃物7914吨,整治入海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域1032亩,整改违法围填海63.95公顷;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4.9万亩,回收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约183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约9600万元。抚顺、铁岭等地检察机关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黑臭水体、畜牧养殖污染河流等水污染问题,大连、营口等地检察机关围绕入海河流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河海共治。沈阳、本溪、丹东、阜新、朝阳等地检察机关加大森林资源类案件办理力度,有效护卫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辽东山区屏障建设成果。辽宁省检察院还先后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等地省级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联合护航行动”,建立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沈阳、阜新、铁岭、朝阳等地检察机关与省内外毗邻检察院就辽河、柳河流域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公益诉讼协作。通过深化跨区域协作配合,携手应对共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联防联控。

  

  

  

  

  

  报告摘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指导天津、辽宁、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同步跟进。

  

  探索“算法”监督 保障外卖骑手合法权益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骑手数量大幅增加。网约配送行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辽宁省检察院对2019、2020、2021三年间沈阳地区电动车交通事故情况调研后发现,沈阳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数量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的29.84%,显著高于登记外卖电动自行车占全部登记电动自行车数量4.33%的比例。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对骑手自身的劳动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均造成危害。

  

  

  

  针对以上情况,辽宁省检察院组织省内部分地区开展了“外卖骑手交通违法现象与智能社会法律秩序建设”专题调研,报送的调研报告引起了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指定辽宁省检察院参加专案办理,负责探索“算法”监督,研究完善骑手权益保障的举措。办案中,辽宁省检察院采取了“亲历式调查取证+外脑借助”的工作方式,主办检察官注册为外卖骑手,身体力行参与“美团”“饿了么”平台外卖配送过程,实地了解“算法”运行情况,并邀请“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辽宁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科带头人参与办案。办案组总计走访了市场监管、交通、道路运输等行政机关,分两批对124名外卖骑手进行了面对面访谈,形成了《外卖骑手权益保护与算法监督的调研报告》,细致分析了外卖平台算法和相关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外卖平台算法优化和完善算法控制下骑手权益保障的建议。同时,辽宁省检察院还通过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为代表议案提供检察实践支持,共同推动维护外卖骑手合法权益。

  

  

  

  报告摘要(四):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辽宁检察机关深挖扫黑除恶和教育整顿发现的线索,从压案不查、重罪轻判等问题入手,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2人,所涉30起“漏罪”被立案侦查,15起“前案”被撤销原判,对65起关联民事行政案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带动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提升

  

  

  ▲“2·25”专案组驱车数千公里调取案件卷宗千余册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2019年2月,在最高检、辽宁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辽宁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第十一检察部,专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为侦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研讨案情

  

  四年来,辽宁省检察院坚持把侦查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大格局中谋划推进,全面分析把握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特点,通过查办案件,侦查工作溯源、纠偏、震慑、规范的作用得到了全面发挥,法律监督的综合效果和“放大”效应得到了充分显现,一批冤错案件被纠正、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被深挖,执法司法环节的顽瘴痼疾有效整治、司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得以清除,交出了一张有分量的“辽宁检察答卷”。

  

  

  ▲“4·06”专案组研判案件

  

  辽宁省检察机关将侦查权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收集审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的同时,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研判,形成侦查部门撬动案件取得突破,其他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部门接续监督,全面纠错的法律监督工作局面,“复查支持侦查、查人推动纠案、监督维护公正”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2022年,辽宁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探索建立监督事项线索移送机制、各业务部门侦查协作机制、侦查部门助力监督纠错机制,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融合发展”,为辽宁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助推检察机关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提升法律监督效果,推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行稳致远。辽宁省检察机关为全国检察机关推进自侦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

  

  

  ▲“2·25”专案组在办案途中研判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3/t20230308_4035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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