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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一行到本溪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20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一行到本溪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先后视察了南芬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市检察院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悦系列”空间等场所,并分别在南芬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高鑫检察长还专门走访了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市检察院座谈前,高鑫检察长一行观看了《以实干创新拼出本溪检察工作答卷》工作纪实片。座谈会上,本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冠山汇报了本溪检察工作情况,有关同志分别作汇报发言。

  

  

  

  高鑫检察长对本溪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溪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队伍精神风貌好,工作作风扎实,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队伍;本溪检察品牌亮点纷呈,充分体现了创新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凝聚着本溪检察机关的艰辛付出和首创智慧;服务大局意识较强,能够积极主动争取并以实际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和认可。

  

  高鑫检察长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并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监督办案中坚决做到“三个效果”统一。

  

  要持续深化和巩固品牌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树立标杆。要进一步做实、做强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等现有本溪检察品牌,并进一步开拓思路、提高站位,立足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延展品牌外延。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自觉将检察工作纳入到党委、政府发展大局中,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确保党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本溪市委书记吴澜陪同调研,他强调,市检察院要以本次调研座谈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高鑫检察长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将检察工作融入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坚定实施“四大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本溪”,以检察能动履职为开创本溪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表示,将牢记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此次调研会议精神,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只争朝夕的昂扬斗志、守正创新的实干精神,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本溪、法治本溪贡献更高质量的检察力量。

  

  

  

  在南芬区检察院调研时,高鑫检察长认真听取了该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还听取了南芬区委对南芬区检察院的总体评价。高鑫检察长对南芬区检察院在队伍建设、担当作为和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高鑫检察长要求,基层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党的新思想、新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领导,争取领导,做到勤请示、常汇报,以实际行动赢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本溪市委书记吴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陪同调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冠山参加调研座谈。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3/t20230322_40558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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