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解读
日前,省检察院印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2023一2025)》(以下简称《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聚焦主要任务、抓住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节点,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军令状和行动纲领,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书、施工表、路线图。下面,跟随小编,走近“新鲜出炉”的《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
《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高度重视、深情牵挂,多次就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辽宁率先实现新突破满怀信心、充满期待。以郝鹏书记为班长的辽宁省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不辜负总书记殷殷嘱托和人民深切期望,启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这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新篇章。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凝神聚力、紧锣密鼓地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氛围浓厚。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实践,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助推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辽宁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在深入把握省委行动方案及省委政法委“1+3”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基础上,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
《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主体内容
《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共分为助力平安辽宁建设工程、助力法治辽宁建设工程、助力创新辽宁建设工程、助力美丽辽宁建设工程和助力幸福辽宁建设工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助力平安辽宁建设工程,包含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犯罪、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3项具体举措。第二部分,助力法治辽宁建设工程,包含持续优化发展生态、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新机制4项具体举措。第三部分,助力创新辽宁建设工程,包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包容创新的检察办案新机制2项具体举措。第四部分,助力美丽辽宁建设工程,包含以公益检察履职守护耕地“红线”、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积极助力污染防治3项具体举措。第五部分,助力幸福辽宁建设工程,包含持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着力打造“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3项具体举措。
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是《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重点核心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宽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案类型,以检察办案促进提升各类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助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全省14个地区实现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专业性。探索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深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对企业家适用强制措施案件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既办好涉企案件,又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法治引领,针对涉企特殊领域司法保护,目标在2025年,形成一整套具有辽宁检察特色的惩治、保障、服务企业的工作制度机制,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暖环境”。
《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亮点和特色
《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注重结合检察职责、发挥检察优势,量化任务、细化举措,积极搭建落实推进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在这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是紧贴辽宁实际。按照省委提出的“开创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以及关于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创新辽宁、美丽辽宁、幸福辽宁建设等相关部署要求,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是三年行动应当重点突破的目标任务,确立了五大工程,确保充分体现牵动引领作用。
二是突出检察特色。紧密对接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会议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将最高检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机融入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这一蓝图,使各项检察举措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在遵循司法检察规律的同时,更好体现辽宁检察实践特色。
三是注重抓实重点。坚持在小切口上求深入、在关键点上求突破,精心设置了十五项紧密对接振兴所需、企业所盼、民心所向,很有代表性的检察举措,力求做到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建设上见真章,在维护公平正义、助力净化政治生态上动真格。
四是明确时限路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科学设定三年序时推进的工作任务、细化措施及所要达到的效果,做到可操作、可评估、可量化、可考核,保障全省检察机关持续用力、接续用力,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五是体现突破提升。在设定具体措施时,注意避免一般化、常规化,着重体现出超常规、创新性、针对性,传递出不断增强进取精神、创新意识的鲜明导向,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勇于“跳起来摘桃子”,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大局。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4/t20230403_4074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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