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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丨数字检察:构建类案模型维护劳动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们主要是通过构建类案监督模型,对法院判决信息、企业存续状态、股东出资情况、社保缴纳信息等数据进行抓取、碰撞、归集,挖掘一批股东应出资加速的案件线索。”5月以来,经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全面筛查,共发现辖区内工伤损害赔偿案件100件,其中19件因公司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等导致劳务人员未能获偿。

  

  

  

  2017年3月,王某某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左手失去了劳动能力。经法院判决,所在公司需赔偿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2万余元。生效判决拿到了,但公司停业了,老板也找不到了,王某某空有一纸裁判文书,四处讨要无果,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

  

  2022年8月,王某某来到于洪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受理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同时对生活困难的王某某展开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经查,该公司老板存在抽逃出资行为,遂支持王某某提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公司老板和王某某达成了民事和解,赔偿款已全部给付到位。

  

  “感谢你们!这钱一拖就是好几年,我们打工人拖不起也等不起,多亏了你们帮我主持公道!”事后,王某某无比感激。

  

  透过个案洞悉类案问题。细心的检察官们发现,劳务人员损害赔偿款执行不到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等着案件线索自己找上门,而是要以数字检察为“船”和“桥”,并将之化为利刃主动出击!

  

  

  

  于是,该院构建了劳务损害赔偿终本执行类案监督模型,通过检察建议+司法+支持起诉的方式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未依法对拒不报告公司财产相关人员拘留、罚款;未对公司实际住所地、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等执行违法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

  

  针对部分公司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寻求合力共同商讨处理方案。

  

  针对未获赔偿案件,向本院控申检察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目前已对1名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其他救助线索正在审查中。

  

  针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3件案件支持起诉,目前已办结1件,追回赔偿款25万余元,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7/t20230727_5863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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