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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志愿军公园内不文明现象不见了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检察日报》04版刊登“丹东振安:志愿军公园内不文明现象不见了”一文,内容如下:

  

  丹东振安

  志愿军公园内不文明现象不见了

  

  张宇虹 窦晓峰 董宇丹

  

  

  ▲7月20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志愿军公园,对英烈纪念设施维护情况开展回访调查。

  

  “此前有人在志愿军公园的水壶雕塑下进行冲凉,真是亵渎英烈!如今,志愿军公园恢复了应有的庄严、肃穆和文明清净。”近日,前来公园参观的群众对回访的检察官说。这背后是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能动履职,确认雕塑英烈纪念设施属性,帮助公园恢复了应有的庄严和肃穆。

  

  丹东是当年中国人民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出征地。坐落在鸭绿江畔的志愿军公园作为市民了解和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责任。

  

  2022年8月,振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网络大数据摸排案件线索时发现,微博热搜“3名男子在志愿军公园水壶雕塑下洗澡”的相关话题总浏览量达到8743余万次,舆情汹涌。

  

  检察官经现场调查发现,除了网上反映的问题,志愿军公园内还存在随地野餐和攀爬雕像等不文明行为。“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遏制发生在志愿军公园里的不文明行为,我们责无旁贷。”振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康长波告诉记者,第一步要界定志愿军公园及园内雕塑的性质,即其是否属于英烈纪念设施?

  

  为此,振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走访有关部门调查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入园参观群众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对志愿军公园及园内雕塑是否具有英烈纪念设施的属性进行调查和确认。

  

  “通过调查核实和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了志愿军公园内的雕塑属于纪念设施,公园的性质为纪念性公园的结论。”承办检察官张振表示,当众洗澡、攀爬纪念雕塑以及在纪念雕塑下野餐等行为有损纪念设施附近的环境和氛围,损害英烈形象,同时在网络上引发不良舆情,对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好的示范,影响了英雄城市的荣誉和形象。

  

  属性问题确定后,该院正式启动诉前程序,向主管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常态化联合巡查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志愿军公园的日常管理。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协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志愿军公园管理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部署整改措施。随后,相关行政部门分别在9处主题雕塑前设立“禁止攀爬、淋浴”警示牌;在公园显著位置设立“入园须知”警示牌;在公园内的广播节目中每日循环播放《丹东市公园管理条例》,加强对入园游客的宣传教育。同时,在重要的节假日,行政部门联合属地派出所、志愿者、公园保安等进行联合巡查,对公园出现的有损英烈形象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近年来,我们探索运用大数据摸排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从了解民意、解决问题、舆情反馈、建立机制、诉源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形成了‘检察+行政+志愿者’齐抓共管的跟进落实模式,陆续立案办理了‘鸭绿江浮桥遗址保护’‘志愿军公园英烈设施保护’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将维护公共利益、捍卫英烈荣誉做到实处。”该院检察长王德全说。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8/t20230802_5870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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