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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丨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怎么处理辽宁五部门建立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一文,内容如下:

  

  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怎么处理

  辽宁五部门建立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

  

  张宇虹窦晓峰王人禾

  

  近日,辽宁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有力强化对司法涉案活体陆生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放归救护工作的司法行政协同。

  

  《意见》明确司法办案机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坚持对野生动物实施优先保护的原则,一体联动,共同做好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放归救护工作。同时,双方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工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对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在案及放归救护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对案件办理中查获的活体野生动物,《意见》明确各司法办案机关应当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第一时间协同开展证据固定、证据移送,并按照及时、就地、就近、科学原则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依法移交。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司法机关移送的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及时组织开展放归救护;针对查获的涉案活体野生动物跨区域在案的情况,司法办案机关应当积极争取本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支持,在确保证据得到有效固定的情况下,坚持与野生动物自然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及时、就地、就近、科学依法移交涉案活体野生动物。

  

  此外,《意见》还对常态化联络机制的建立、协作配合的全面强化和实践探索工作进行了明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5/t20230516_4138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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