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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树牢检察大数据思维理念,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31日上午,省检察院邀请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翁跃强对全省检察干警进行授课培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为主持本次培训。

  

  

  

  培训中,翁跃强以“数字检察的理念、职能定位和工作方法”为主题,围绕为何要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什么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何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和数字检察工作的方法五个方面作了精彩授课,为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以能动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开启了思路,传授了方法,明确了方向。

  

  

  

  培训结束后,张为副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深化,要正确认识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核心价值和现实紧迫性,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功能价值。目标任务要再明确,全省检察机关要构建“善用”大数据手段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格局,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监督模型体系。省检察院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市县级检察院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工作举措要再细化,要突出领导带头,强化对下指导,大胆创新实践,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边办案、边实践、边建模、边完善,压实各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数字检察实践不断拓展、升华。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6/t20230602_4163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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