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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北镇市检察院在最高检宣讲活动中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16日,最高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第七场宣讲活动,营口市检察院、北镇市检察院作为辽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队伍代表,在线上分享了本地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经验,全国控告申诉检察条线人员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营口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二级检察官王磊以“阳光信访,温暖控申,以担当实干落实为民实事”为主题进行宣讲。营口市检察院通过办理律师申请保障会见权监督案,推动当地看守所设备设施改造,以个案办理促进类案监督。通过办理邓某公开听证案等案件,完善“院领导示范引领、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三个效果’并重”的公开听证运行模式,打开申诉人心结。通过办理齐某刑事申诉案,弘扬“如我在访”“如我有难”“如我在诉”的控申检察理念,传递关爱未成年人的检察温度。

  

  为落实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营口市检察院创造性建立控告申诉“七个必须”工作机制,即必须领导包案、必须每案见面、必须每案调卷、必须每案评估、必须每案听证、必须说理到位、必须穷尽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当下、解决在当地,把首办责任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诠释“枫桥经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北镇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蔡菊霜以“以‘求极致’的精神,展现检察作为,彰显检察担当”为宣讲主题。在小鹿(化名)司法救助案中,践行“为民服务、向前一步、因人施策、联合救助”理念,全链条式地关爱未成年人。在李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中,通过释法说理,多方帮助,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在某企业刑事申诉案中,坚持立足大局,倾情护企工作立场,帮助受损企业挽回损失。在张某刑事申诉案中,做到上门听证,化解矛盾,构建和谐邻里关系。锦州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忠诚为民,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系列主题宣讲活动中,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组织开展了十六次辽宁控告申诉检察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选拔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优秀代表,选送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辽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共同营造“人人为群众办实事、人人参与实质性化解”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姜冰评价认为,两个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立足本职,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地办好每个司法案件,体现了控告申诉检察人的新时代风貌。辽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以服务好信访群众为目标,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推进控告申诉工作一体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希望辽宁控告申诉检察系统继续深化优化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按照最高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辽宁控告申诉检察干警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活动为契机,继续保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全过程各环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8/t20230821_5894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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