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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条线典型案例培养与撰写培训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供给;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检察职能的了解,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深化;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效果,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体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强化。

  

  

  

  今年以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根据公益诉讼检察发展实际,提出了要“深化办案实践,以质效优先导向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打造公益诉讼“辽宁精品”、树立公益诉讼“辽宁品牌”。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品牌”理念,增强典型案例培育意识,提升典型案例编写水平,7月12日,省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培养与撰写为主题组织了条线业务视频培训,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参加培训,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徐爽立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实际,分别从办案难点、最高检和全省典型案例的培育方向和撰写技巧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和剖析。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将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理念,以守护公益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以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讲好辽宁检察故事,汇聚检察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7/t20230713_5840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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