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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连山丨打通家庭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纵深发展,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挂牌成立全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连山区山神庙子乡白石头村举行揭牌仪式。该中心覆盖区、镇、村三级,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是综合性的“家长课堂”,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阵地”。

  

  

  

  揭牌仪式上,连山区检察院表示,为发挥家庭教育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该院联合两部门共同搭建平台,致力于打造覆盖城乡的“1+1+3+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是指建立一套完备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1”是指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3”是指建立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指导服务体系;“N”是指统筹运用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社会志愿者等各类社会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随后的座谈中,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连山区检察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多项务实举措,围绕指导中心的联动机制及部门职责进行研究讨论,并就如何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主动作为,共同发力,加快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担负起未成年人成长与成才责任,以实际行动更好地满足家庭教子成才的多元化需求,努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后,连山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区关工委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在家庭教育干预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了法律宣传、教育方案、发现线索、跟踪回访、考察评估等机制,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思路,创新“检察+妇联+关工委”合作模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中心首批聘任6位来自基础教育学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优秀家庭教育指导老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智库专家,增强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携手专家团队深入社区、偏远农村等家庭教育薄弱地区,纠正“问题教育”、引导正确家庭教育,让错位的家庭教育走上正轨。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9/t20230901_5919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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