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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话检察丨省人大代表田永军: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编者按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从4月23日起,辽宁检察新媒体推出【代表委员话检察】专栏,倾听他们的建议与期待。

  

  

  ▲田永军,省人大代表,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既是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为民务实的民生工程。作为省人大代表,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总指挥,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全面振兴新突破需要良法善治社会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到各项任务落实成效。我看到了桓仁县检察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突出成效,感受到检察机关干事创业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精神状态,该院抢先抓早、先谋快动,制定了符合县域法治发展实际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坚持高质量推动任务落实,以强化法律监督涵养政治生态、净化司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解决制约全面振兴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了基层检察力量。

  

  

  

  该院围绕“助力创新辽宁建设”,深度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一体化履职能力水平,创新支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检察产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以“桓仁大米”“桓仁冰酒”地理标志产品为切入点,办理了省内首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以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扬斗争精神,紧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契机,能动履职、改革创新,全力投入和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开创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辽宁振兴发展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履职支撑。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7/t20230719_58468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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