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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丨“府检联动” 推动抗战历史文物建筑先保护再确认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随着一块铭牌的揭幕,巨流河火车站旧址附近这座具有悠久历史的碉堡正式纳入文物保护,标志着检察机关历史文物建筑保护工作“先保护再确认”方案取得实效,也标志着新民市“府检联动”合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23年7月,根据沈阳市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推送线索,被认定为沈阳市二类历史建筑的新民市巨流河火车站旧址历史文物群缺乏管理保护。接到线索后,新民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赶往涉事地点。

  

  新民市巨流河火车站旧址历史文物群位于新民市巨流河村内,承办检察官向该村负责人了解到,巨流河火车站建于1907年,至今已超过百年历史。2022年,该旧址周边保存完整的多座英式、日式风格建筑被列为文物保护点位。检察干警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该点位缺乏必要的管理和保护,建筑物周边荒草成片,很多垃圾没有清理,部分建筑物有损坏。更为重要的是,周边一座碉堡没有被列入保护范围,已经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已经列为保护点位的建筑由于‘具备资格’,推动强化监管会相对容易一些,但那座还没有纳入保护范围的碉堡该怎么办?”回来的路上,承办检察官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她将情况向新民市检察院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作了汇报。

  

  新民市检察院检察长石敬昆表示,“历史文物建筑保护宜早不宜迟,要尽快调查清楚该碉堡的具体信息以及历史价值,可以考虑尝试‘先保护再确认’。同时,检察机关要积极与新民市政府商请共同保护。”

  

  一周多的时间里,检察干警先后走访新民市文物管理部门、地方志办公室,调取了巨流河车站史志等研究资料,并与巨流河村里的老人进行了访谈。“巨流河火车站曾是日本关东军的军事前沿据点,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多次从此地出兵,侵犯辽西各地。”据记载,抗战期间,义勇军和东北军装甲列车车队在巨流河铁路沿线与日军激战。这座碉堡无疑是那段历史的重要见证。

  

  

  

  新民市检察院向市文物局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措施对巨流河火车站旧址及附属历史建筑进行有效保护。检察建议发出后,新民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与市政府沟通会商,推动形成“未纳入保护的历史建筑先保护再确认”的解决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探讨,进一步挖掘整理新民地区的抗战史实,为沈阳抗战历史研究以及红色教育提供更加详实的史料。

  

  “先保护再确认”的方案得到了新民市文物局的积极回应。市文物局采取张贴公告、设置围栏等方式对碉堡进行了初步的保护,多次邀请检察官列席专门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保护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巨流河火车站旧址及附属建筑的修缮工作进行评估规划,并积极申请专项经费。

  

  

  

  新民市文物局向属地街道函告,将巨流河火车站旧址附属建筑碉堡列为新民市文物保护点位,对于其他附属建筑群的保护与修缮工作也将于下半年开始着手动工。新民市政府、市文旅局与市检察院举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座谈会,就建立“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达成一致。

  

  新民市检察院表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抗战历史文物是中国军民14年斗争的重要实物见证。新民市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府检联动’,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抗战历史文物管理保护,共同捍卫民族斗争记忆。”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9/t20230918_5945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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