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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开展“送教上门”系列活动——朝阳站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送教上门提素能,服务基层促发展。8月2日至4日,由省检察院组织的“送教上门”活动走进朝阳地区,刑事、民事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组成团队对朝阳地区两级检察院开展全覆盖“送教上门”授课巡讲活动。

  

  调研先行明思路

  聚焦需求高效推进

  

  

  

  深调研,明思路。活动开展前,省检察院政治部针对朝阳地区培训需求开展了深入调研,结合全省检察政治工作第二轮调研,在“送教上门”试点经验基础上,科学统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按需求,选精兵。以基层需求为导向,聚焦难题破解,积极整合全省检察教官资源,充分发挥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的优势与特长,着力解决朝阳地区检察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精准授课促提升

  靶向施教有的放矢

  

  把准工作脉络、创新培训模式、注重言传身教、破解实践难题。本次送教上门活动紧扣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落实高鑫检察长关于全省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2023年辽宁检察政治工作要点》,突出务实功、求实效,着力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

  

  

  

  “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锦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子枫就重大黑恶案件的出庭要点和注意问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信罪的审查认定和有效区分、洗钱犯罪案件的线索深挖和定性分析、抗诉案件的精准把握和质效提升、未检案件的证据采信和审查思路等业务现场答疑解惑,并围绕特殊个案、罕见罪名等疑难案件办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办法。

  

  

  

  “民事检察要在重自强、提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丹东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石宏针对案源发现难的问题,讲授如何拓展虚假诉讼案源;结合丹东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讲授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时如何行使调查核实权;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实践和调研经验,讲解如何撰写典型案例、精品案例、经验材料和宣传稿件,并对朝阳地区个案进行现场讨论,提出可行性建议。

  

  互学互鉴共进步

  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办理完案件马上赶到授课现场的朝阳市龙城区检察院干警吴奕函听完专家团队授课后深受启发:“省检察院的送教上门活动非常及时,紧扣检察实务、贴近工作实际,让我学到了许多实在管用的招法,特别是讲授的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方面的办案经验使我受益匪浅……”

  

  “学人之长,可补己短。”石宏、李子枫两位专家分享了自己的检察实践经验,同时也感到不虚此行,收获满满。他们一致表示,朝阳地区各项工作都值得学习,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建立学习交流的长效机制,促进互学互鉴,实现共赢发展。

  

  

  

  基层检察院有所呼,省检察院有所应。省检察院政治部将始终着眼基层急盼、瞄准基层急需,倾心服务基层、倾力纾难解困,常态化抓好抓紧抓实“送教上门”活动、“面对面”讲解检察业务知识、“手把手”教授检察实务技能、“零距离”为基层排忧解难,激发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促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和智慧。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8/t20230809_5878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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