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葫芦岛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葫芦岛检察机关向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没有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黑油车”私自拉载汽油穿梭在人口稠密的市区……

  

  没有经营许可的“个人加油站”低价将不知来历的汽油灌满排队等候加油汽车的油箱……

  

  今年8月,葫芦岛市某石油企业向葫芦岛市检察院反映,辖区内存在无证经营成品油现象,已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经过检察机关调查了解,未经许可储存、运输、经营成品油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地方财政收入减少,更因其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已涉嫌犯罪。

  

  考虑到该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定性、定罪证据标准争议较大,市检察院向其他市院咨询办理同类案件经验,并向省检察院请示。在取得省检察院支持后,市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带队,联合公安机关,8月至9月间多次与法院就该案共同研讨。最终三方达成共识,侦查机关将从非法经营、危险作业等所涉多个罪名着手侦查并固定证据,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近年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企业解困,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协作,不断加大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同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0/t20231011_597915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