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省检察院两个窗口被授予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天,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授牌仪式在辽宁会馆举行。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被授予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

  

  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启动以来,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制定《关于积极争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参评。组织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参与评选活动,严格对标“政治信念坚定、服务优质高效、工作依法规范、作风优良过硬、办事清正廉洁”五项评选标准,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编制窗口相关制度汇编、创建满意度测评体系、细化规范服务流程等系列措施,努力提升检察窗口服务质效。经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联评联审、社会评议、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严格评审程序,全省在百余家参评单位中共评选出35个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作为辽宁发展环境的形象代言人。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均入选。

  

  

  

  获评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也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下一步,省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工作为新起点,在持续擦亮“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底色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下条线业务指导督导,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凝心聚力、上下联动、同步发力,推动检察窗口服务更贴心、办事体验更明心、辽宁形象更得人心,在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8/t20230811_58815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