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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讲话精神以及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要求,学深悟透“两高两部”最新下发的工作意见和司法解释,有效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升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质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省检察院于8月10日-11日在朝阳举办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座谈会。各市(分)检察院主管未检工作的院领导、未检负责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以及全国知名未检业务专家、学者,省委政法委、省关工委、省妇联、朝阳市有关单位领导、代表参会。会议由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方辉主持,省检察院杨新立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随着犯罪形势的发展变化,执法司法面临日益复杂的情况,在办理涉未新类型案件时,检察机关面临着证据基础差、客观证据少、取证专业性不强、证据规则缺乏儿童视角等诸多问题。本次工作会议,特邀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冬生、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等全国未检专家、学者与我省未检干警进行充分交流和研讨。本次会议座谈环节的交流内容非常广泛,结合时代发展新特点,兼具理论性与实务性,为我省未检干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了理论和实操利器。

  

  

  

  在座谈会上,沈阳、大连、鞍山、锦州、朝阳、葫芦岛市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院领导,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剖析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以及案件高发、多发的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设想。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关工委、朝阳市有关机关代表、参会其他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行发言。各单位的发言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能属性,对推进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六大保护”合力,助推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

  

  杨新立副检察长系统总结了我省近三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总体情况、案件特点、多发原因及当前主要应对措施,细致阐述了做好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解决的首要问题,明确指出了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方向和路径。杨新立副检察长还对2023年后半程我省未检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省未检部门将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准确把握未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彰显检察担当,以综合履职不断做优做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面推进惩治与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最大限度提升我省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8/t20230815_5886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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