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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丨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打造“办案”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硬的专业化办案团队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的制度优势,破解以往单一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的简单聚合,选出优秀业务骨干5人组成第一检察部,围绕打击侵权犯罪、保护制度创新、延伸社会治理,积极搭建“办案”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硬的专业化刑事检察办案团队,切实筑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链”,为打造沈阳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贡献了检察力量。

  

  惩治不正当竞争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2020年8月,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湖北双某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茹某鹏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围绕涉案技术信息性质、行为人主观意图、目的与手段等方面综合判断,建议侦查机关将指控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调整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及时改变侦查方向,并依法追诉单位犯罪,全面追究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该案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查封了被告单位使用窃取的商业秘密所生产的9台鼓风机设备,但承办检察官发现设备查封影响到下游企业承接的某国家重点项目正常推进。考虑到本案证据已经固定完毕、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建议侦查机关解除查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11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六十万元;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2023年4月,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这是我省入选的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惩治恶意挖角 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2021年4月,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宁波润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汪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第一检察部遵循司法规律对鉴定意见主动进行司法判断,初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技术调查官队伍作出了有益探索。

  

  

  

  检察机关主动追加认定侵权设备,引导侦查机关甄别财产状况,及时依法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补充认定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以全面追赃挽损有力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6000万元的赔偿和解协议。被告人将其自主研发的芯片制造设备控制软件转让给被害单位用于替代进口,双方就此打破技术壁垒,逐步实现芯片制造全链条国产化。

  

  2023年1月和6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00万元;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2023年7月,该案入选辽宁省刑事检察条线能动履职优秀案事例培育选优活动优秀案例。

  

  惩治盗版乱象 服务文化产业繁荣

  

  2022年11月,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受理了最高检、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2·24”侵犯《中国敦煌壁画全集》著作权案。该院第一检察部化“被动办理”为“主动问需”,与著作权人及时对接,找准最佳保护节点,建议行政机关第一时间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实现从行政到刑事的全方位保护。

  

  

  

  同时,检察机关深挖案件背后产业链条,引导公安机关反向追查,追诉漏犯14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先后判处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该案实现了全方位打击无死角,为权利人再出版该套书籍吃下“定心丸”,积极回应了社会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期待,实现了检察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多赢共赢。

  

  惩治制假贩假 服务市域综合治理

  

  2022年6月,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受理了最高检、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3·10”侵犯冬奥吉祥物商标权案。该案涉案人员组织严密,形成庞大的交易网络,通过线上交易、线下交货,使大量侵权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衍生品流入沈阳9个行政区域的商品市场。

  

  

  

  该院第一检察部与公安机关共同快速推进侦查取证和证据审查工作,在短时间内完成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追缴犯罪所得50余万元,有力震慑破坏奥运吉祥物衍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先后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此类犯罪,及时遏止侵权商品继续流入市场,实现对北京冬奥会文创用品创作价值的有效保护,为我国积极履行国际公约、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各项义务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9/t20230928_59662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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