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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助力老有所养、幼有所育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期待。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幼”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在部署全省司法救助工作时,将重心放在了“一老一幼”这一特殊群体上,决定从今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大对“一老一幼”受害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一老一幼”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老一幼”司法救助

  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农村失独老年人受到重点关注,获得多元帮扶,走出阴霾摆脱困境;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扬帆启航;被继祖父所害的未成年兄妹受到跨省区多单位全方位救助,治疗费用得到保障,迎来新生活……从2月初至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一老一幼”司法救助案件523件561人,发放救助金729.9万元。其中,救助困难老年人案件256件278人,发放救助金342万元;救助困难未成年人案件267件283人,发放救助金387.9万元。

  

  开展上下联动

  “一体化办案”与“多级救助”

  

  “我们在办的一个救助案件,希望能联合省检察院一同救助……”今年4月,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接到了沈阳市检察院的来电。

  

  

  

  新年刚过,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失学失管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学龄儿童李某某由于家庭困难,未能及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其父母均身患残疾,拾荒为生,是低保家庭。

  

  这位身材矮小、营养不良、自卑敏感的适龄入学儿童,让办案人员为之心酸。为了给予失学儿童最大的帮助,大东区检察院向沈阳市检察院汇报了案情,并层报省检察院开展三级联动救助,最终联合给予李某某司法救助金6万元。

  

  这个案例是多年来辽宁检察机关推进三级联动司法救助的一个典型。针对重点案件,辽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上下级检察院联动救助模式,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多级救助……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有效化解了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联合救助老年人案件62件72人,发放救助金87万元;联合救助未成年人案件69件77人,发放救助金99.2万元。一体化办案的模式既凝聚了上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合力,拓宽了司法救助线索来源,也为困难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救助资源,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彰显司法关怀,传递了检察温情。

  

  凝聚各方合力

  保证“精准救急”与“多元长久”

  

  今年5月,“宋某某等三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工作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召开。

  

  

  

  座谈会上,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两地检察人员,与宁城县教育、民政、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讨论如何落实对宋某某姐弟二人及奶奶其王某某开展社会救助事宜。

  

  

  

  座谈讨论中,民政部门确定为王某某办理1000元至2000元的临时救助款,给予该家庭2000元至3000元的慈善救助,并落实长期帮扶政策;残联为王某某做伤残评级,并按伤残级别给予救助;所在街道办事处为王某某发放8000元困难补助金;爱心企业为王某某安排就业岗位,并为该家庭捐款35000元;教育局为宋某某姐弟落实了贫困生补助金,并减免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红十字会给予资金救助并提供学习用品;团委为两个孩子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做心理疏导……

  

  

  

  两地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和爱心企业,共同谱写了一曲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救急救难与长期帮扶相结合、司法温暖与社会温暖相交融的新乐章。

  

  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精准审核”与“快速到位”

  

  在多年司法救助工作中,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加强合作,从案件审核到资金拨付,从重点案件交换意见到疑难案件协调磋商,从法律规定到政策把握……仅今年上半年,双方就多次召开碰头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坚持问题即时研究解决、疑问沟通交流化解、个案重点分析研判,为司法救助的精准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年初以来,省财政厅将“一老一幼”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一老一幼”救助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营口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甲和刘某乙等4人司法救助案,是因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使整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父亲,年迈的老两口失去唯一的儿子。这“两老两幼”的困境不仅牵动着检察官的心,也牵动了省财政厅政法部门同志的心,加急审核、尽快拨付,使5万元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同时,配合社会救助筹措的10万元,使一家老小摆脱了生活困境,重燃希望。

  

  “‘一老一幼’专项活动的开展,保持了多年来辽宁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导思路,即紧紧锚定检察工作阶段性主题,从扫黑除恶到命案救助,从乡村振兴到‘一老一幼’,突出了每一个阶段的工作主题,又带动了救助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将在推进‘一老一幼’专项活动中,进一步深耕司法救助工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作出新的贡献。”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同志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09/t20230905_59213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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