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组建检察组对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督导检察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促进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共同提升,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三级检察院组成检察组赴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针对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察。
10月27日,检察组与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省未管所负责人介绍了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未成年犯管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检察组对省未管所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监管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察组指出,省未管所对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提出问题的整改效果较好。省未管所要长期推进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医疗力量配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巡回检察走深走实,紧盯问题整改、严格对照检察,不断巩固、深化巡回检察整改成效。此外,检察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规律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点特色,围绕未成年犯特殊管理制度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向省未管所提出了工作建议。
座谈结束后,检察组人员先后到未成年犯监舍、谈话教育室、教室等开展实地检察,全面了解省未管所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帮扶教育、权益保障、生活卫生、考核奖惩等情况,确保监管环境及监管制度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扎实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立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职能,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深化与省未管所的协作配合,努力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效果,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311/t20231102_6005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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