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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丨绘就主动作为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从即日起,省检察院在宣传矩阵开设“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专栏,展示辽宁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和感人事迹。

  

  新时代“枫桥经验”

  绘就主动作为新“枫”景

  

  一切为了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生命力所在。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担当尽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升级改造服务大厅与网络平台、热线电话形成集成式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机制,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部门被最高检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获评沈阳市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各部门联动监督

  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2020年3月,平某的两名儿女在大火中丧生。洪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立案侦查,两年来,因该案始终无进展,平某多次上访。2022年2月,平某到铁西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到该案定性存在争议,且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检察机关及时召开简易听证会,对平某进行细致的释理说法,及时答复该案件的实际情况,使平某充分了解办案流程,消除了平某的疑虑。

  

  该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就该案事实、证据及定性向沈阳市检察院请示、汇报,指导相关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2022年7月,铁西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五年。至此,平某诉求得到实质性化解,他表示不再申诉。

  

  深入开展司法救助

  多渠道开展多元救助

  

  铁西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以此为契机,逐一排查困难妇女线索,加强困难妇女司法保护力度。

  

  

  

  李某的女儿在刑事案件中遇害,无法承受女儿遇害打击的李某精神状态变差,整夜失眠。家中处处是与女儿的回忆,李某触景生情,难以走出阴霾。检察机关与妇联征得李某同意后,帮助李某出售现有房屋并寻找合适房源,同时联合社区为其介绍健康讲座等活动,引导李某主动接触外面的世界。考虑到李某独居,该院还协调为其争取了社区食堂的打折优惠及周边超市的免费配送服务,并联系“巾帼志愿者”与李某结对帮扶,通过心理疏导,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早日摆脱阴霾、走向阳光。

  

  为更好地帮扶困难妇女,铁西区检察院与区妇联深化协作机制,在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方面深度协作,并将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等融入救助帮扶中,凝聚各方力量,优化救助帮扶质效,推动全社会共同营造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良好氛围。

  

  开展溯源治理

  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

  

  今年6月,铁西区检察院在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托北四路社区成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基地”。在走访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北四路社区管辖内的某小区业主之间、物业与业主之间因车位问题矛盾激烈。该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社区党员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各方热烈讨论,积极寻求在法律框架内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成功化解了小区内“停车难”的矛盾。

  

  

  

  沈阳市检察院与铁西区检察院结合北四路社区的具体情况,在社区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固定法律信箱、开展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法治宣传、制定了《北四路社区公约》,切实实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检察法律服务进社区。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1/t20231130_6085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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