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案鉴丨大连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斑海豹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2024年省“两会”召开前夕,我们在省检察院宣传矩阵开设“案鉴”栏目,选取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获评的最高检典型案例进行展播,全面展现辽宁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通过履职办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生动实践。

  

  大连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斑海豹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体化办案 诉救协同 跨区域协作 溯源治理

  

  【基本案情】

  

  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唯一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现存数量不足2000头,被誉为“海上大熊猫”“辽东湾精灵”。2016年至2019年间,翟某某等人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斑海豹206头,使斑海豹种群遭受重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该刑事案件中异地扣押的72头活体斑海豹未被及时放归或救护,导致新发死亡或丧失放归条件。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2年12月,最高检向辽宁省检察院交办该案线索,辽宁省检察院将线索移送大连市检察院。

  

  2023年3月15日,大连市检察院对该线索立案。经调查查明:涉案斑海豹存活46头,被扣押寄养在全国10省14市。因活体野生动物的物证管理尚未规范化、制度化,涉案野生动物的证据标准和形式不明确、移交衔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查获的斑海豹仍在多地扣押寄养,现亟需进行移交救护。

  

  2023年3月24日,大连市检察院向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发函,督促其加快涉案扣押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同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就活体斑海豹救护措施形成专家意见。

  

  2023年4月,大连市检察院召开推进移交工作推进会,并就涉案活体斑海豹跨省分散寄养情况层报请示。最高检收到请示后,向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商请关注和救助涉案斑海豹的函》,农业农村部收函后积极指导地方渔业部门做好斑海豹交接和收容救护工作。

  

  大连市检察院进行跨区域协调,向涉案11个地区移送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各地区多部门协同推进下,涉案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救护工作有序开展。

  

  为长效解决活体野生动物的收容与救护问题,2023年4月26日,大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法院、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司法活动中活体野生动物诉救协同联动意见》;4月28日,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的“诉救协同”机制,加强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的司法和行政协同。

  

  2023年7月7日,该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1/t20240122_62626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