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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深入沈阳市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就深度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数字检察、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深入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浑南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沈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文勇陪同考察调研。


  

  

  在“两邻”理念发源地——沈河区多福社区,高鑫检察长参观了“幸福检察服务站”“三零”工作室等点位,认真听取沈河区检察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024”工作模式介绍,实地了解该院入驻“三零”工作室助力化解群众矛盾、提供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检察+社区”共建机制。在沈河区检察院党建文化长廊、主题文化展厅、职工书屋等,通过展墙、视频等形式了解“沈河正阳·检察服务团队”党建品牌、“党建+业务”双螺旋工作模式、检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与沈河区检察院六位业务标兵能手进行深入交流,了解“金种子”人才培育工程,并给予肯定。

  

  

  

  高鑫检察长表示,沈河区检察院要坚持以“延伸式”“融入式”工作方式,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当好“邻里中的检察官”。

  

  

  


  在浑南区、高新区检察院,高鑫检察长先后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星帆”未成年人智慧检察保护中心、数字检察办公室、知识产权会客厅、张梅工作室等,详细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浑南区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能够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助推辽宁全面振兴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两条主线”,工作求真务实,成效明显。

  

  

  

  高鑫检察长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始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带领全体干警吃透并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察举措,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2/t20240222_63084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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