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近日,省检察院下发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共包含11项重点工作,内容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业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开展以下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高质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准确把握国家“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尤其是对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对“5+2”类困难妇女,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不断提升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质量;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重点解决军属证办理、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及抚恤优待、英烈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因案致困等突出问题;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更新、调整、巩固、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3/t20240320_63588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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