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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工作报告点赞辽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8日,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在报告“做优民事诉讼监督”部分提到,辽宁检察机关通过相关案件办理实现对虚假诉讼有力监督。这既是对辽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继续加强辽宁民事检察工作的鞭策和要求,为推动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法律诉讼行为本来是解决争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一些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这种行为就是“虚假诉讼”,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打“假官司”。虚假诉讼不仅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更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辽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聚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虚假诉讼监督确定为辽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依法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大力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行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民事案件364件,提出抗诉9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4件,提出审违和执行检察建议52件,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服务经济高质量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辽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在全省组织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推进虚假诉讼惩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主动服务“八大攻坚”,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3/t20240322_6362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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