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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而行 向潘非琼同志学习丨萤火虽微,愿为其芒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追光而行

  向潘非琼同志学习

  

  用忠诚守护初心,用生命诠释使命。1月27日,中共辽宁省委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英模事迹永远被铭记,榜样精神永远在传承。省检察院新媒体矩阵开设追光而行向潘非琼同志学习丨专栏,用一次次饱含深情的讲述、一份份感人至深的体会,表达全省检察干警对平凡英雄的怀念,对英模精神的传承……

  

  

  铁岭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王沫涵

  

  萤火虽微,愿为其芒

  

  潘非琼同志的一生,短暂而厚重,平凡却伟大,朴素但绚烂。他的先进事迹令同为检察人的我,既深深触动又备受鼓舞。我常常思考,作为青年干警,怎样才能不负这一身检察蓝?如今我已寻到答案,那便是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孜孜不倦追逐他的脚步,有一分光,发一分热,即使力量渺小,也终能聚沙成塔,造炬成阳。

  

  愿以坚定之信仰,守护正义之光。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意志坚定。潘非琼同志始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在面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时,从未动摇过守护正义的信念,迎难而上,沉着处置。只有坚定信仰,才能坚守理想,将实现个人价值融入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去。

  

  愿以赤诚之初心,践行为民之路。要学习潘非琼同志耐心细致、执法有情。法律是严肃的,但工作是讲究方式方法的。潘非琼同志的一生,都在用实际行动书写“为人民服务”这句话。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激动情绪甚至不理解,潘非琼同志始终将心比心、温和细语地开导,即便挨了打依然耐心向愤怒的大娘释法说理为她伸冤。在他重病时,昏迷中还念叨着曾经办过案子的人名和细节。有不知情的群众在他走后仍想找他接访,有律师因得知他的离世而哽咽,人们怀念他,仿若他还在身边。他为人民着想,将人民放在心上,人民便也将他放在心上。

  

  愿以不懈之奋斗,扛起检察之责。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勇于担当、尽忠职守。清原县检察院在潘非琼同志的带领下率先实现“脱薄”,入围省级先进检察院候选。二十六年,二十六本厚厚的笔记,他始终坚持在一线办案,生病期间依旧坚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燃烧自己的生命,点亮检察的炬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为热爱的检察事业奉献了终生。

  

  岁月易逝,而理想长存,精神永续。前人曾照我,我照后来者,潘非琼同志的精神将由千千万万知晓他事迹的检察人代代传承下去,愿成为萤火微光,照亮前进的路,道阻且长,行则必至,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4/t20240430_6445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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