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经宿州检方提起公诉,刘树生受审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5日上午,由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太和县倪邱镇镇长、太和县副县长,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公司经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2.20221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树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树生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12/t20231208_60971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