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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共性指标(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0.深入开展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二、个性指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

  4.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普法。

  5.推动“益心为公”“双衔接转化”工作走深走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六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

  6.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qwfb/gg/202404/1781220358070730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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