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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从严治检,强化检察担当,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深化检务公开,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要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减少、逐步杜绝管理上的漏洞。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要明确监督对象和内容,对那些掌握执法办案权、掌握人财物的部门和干警,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督,对审批权限、办案流程、办案时限、办案结果等以合适方式公开公示。盯住执法办案的风险点,对检察业务工作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紧盯不放,坚决杜绝受利益驱动办案、违反程序办案、刑讯逼供、吃拿卡要、违规扣押冻结款物等现象。

  树立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社会关系,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和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明确自身定位,义不容辞地当好“反腐利剑”,依法履行职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要强化诉讼监督,做县域经济发展的“护航者”,通过行使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严惩司法腐败。要合理化解矛盾纠纷,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运用大局观念来理解、把握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真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树立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意识。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下大力气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犯罪案件,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案件,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要把百姓的疾苦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实现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意识,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谋划思路。要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扩大人民民主作为价值追求,大力推行“阳光检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全面、便捷地了解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参与诉讼、进行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作者为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llyj/201706/t20170629_2019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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