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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检故事·讲述】千万债务,竟是弥天大谎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千万债务换得一纸判决,执行7套房产时牵出案中案,申请查封7套房产时却发现,房产在2天前被异地查封。另案是真借贷还是假官司?检察院一案三查撕破弥天大谎——请看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二部副主任谭辉的精彩讲述《千万债务,竟是弥天大谎》……

  

  

  (讲述人: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谭辉)

  “机关算尽太聪明,伪造证据终获刑;恶意串通害人己、虚假诉讼行不通。”去年八月份,平顶山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张某春、张某虚假诉讼一案,作为民间借贷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引发热烈反响。此案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022年5月25日,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张某春、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历时4年,这起跨省虚假诉讼案终于画上句号。

  

  7套房产牵出案外案

  辽宁省大连市居民刘某是张某的债权人,因借贷纠纷对张某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过四级审理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7日做出终审判决,判令张某对刘某承担借款本金11170853.51元及利息。

  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位于大连市的7套房产。在查封时,发现该房产已被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先行查封,查封时间竟是2018年3月1日,仅与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相隔两天。

  房产被异地先行查封,真的只是巧合吗?

  

  图为检察机关多方取证,论证案件

  2018年2月28日,平顶山市卫东区居民赵某某、娄某以与辽宁省某市居民张某有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分别向卫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张某偿还借款1985万元,娄某诉请判令张某偿还娄某借款本金结欠本息1400万元。当日,审判人员作出将张某所有银行财产及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冻结的民事裁定书,并于次日即对张某在大连购得的价值1.2亿的7套房产实施了保全,进行预查封。

  2019年初,刘某向平顶山市检察院举报赵某某、娄某诉张某的两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依照管辖规定,该案被移送至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进行办理。

  

  “真借贷”还是“假官司”

  “赵某某、娄某诉张某两案同在2月28日起诉、立案、判决,在民事判决书下达后的第二天(3月1日)查封同处房产,两案是否有所关联?”卫东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伟经过仔细梳理和比对,此案诸多疑点浮出水面。

  被告人张某是大连人,异地起诉传票一般采用邮寄送达,传票、文书,他却亲领,是在极力配合吗?

  有笔借款约定月息3分,年利率就达到36%,明显高于国家基准贷款利率,张某竟无异议?

  被告张某的银行流水,只有本人才能拿到,竟然在原告娄某手中,原告是如何拿到的?

  ……

  “是单纯的民间借贷还是虚假诉讼?银行来往账户、明细是事实准确认定的关键!”李伟决定从此处着手,深挖细查!

  

  

  图为卫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民事检察听证现场

  她调取了2010年以后的涉及到关联账户所有的银行明细账,逐笔进行比对;查询涉案人员的户籍,摸透人物关系;查询张某公司的注册和经营情况……

  经查证,张某分别在2010年12月10日、12月19日有两笔大额转账,均是转给张某春的账号,金额恰巧是1468万、1000万。而张某春竟然是张某的侄子,是原诉原告赵某某丈夫、娄某之子,娄某乃是所在县城的一名保洁员,并不具备出借千万资金的经济能力。

  此外,赵某某、娄杏提交的转账汇款凭证,却是张某春向张某的汇款,而非本人,二人与被告张某并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至此,这个“弥天大谎”终于大白。

  张某春与张某为阻止辽宁省某市法院另案对张某房产的执行,从两人以前发生的循环转账记录中截取张某春单方向张某转账的记录,虚构借款交易关系形成虚假诉讼。

  “一案三查”撕破弥天大谎

  2019年4月24日,卫东区检察院向卫东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张某春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5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两案有关人员“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立案侦查。

  卫东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于2019年12月3日对赵某某、娄某二案分别作出再审民事判决,认定赵某某、娄某与张某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赵某某、娄某的诉讼请求,对原查封的财产进行解封。

  2022年4月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以张某、张某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5月25日,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春、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图为卫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民事检察听证现场

  “近年来,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呈现蔚然大观之势。而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也随之攀升,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聚集区。能否依法及时公正解决民间借贷纠纷?能否通过司法审判,为民间借贷活动划出一条清晰边界,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民间借贷市场?事关社会金融秩序的安全与稳定,事关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靶向,建议检察机关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债务危机和金融风险,促进民间借贷市场高效规范运行,为实体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帘子布公司工会主席王永红说。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bmfw/yasf/202403/t20240329_6389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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