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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做,书写检察事业崭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形成制度,融入日常。作为肩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干警,要自觉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学习作为毕生的精神追求。同时,要注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做到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要静下心来学。现在有些人习惯通过手机网络学习。我个人认为,这种快餐式、碎片化的学习,达不到学习的真正效果。真正的学习是扎扎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入心入脑。经常听有人说自己想学习,但“工作忙,没时间学习”。听上去好像有些道理,但这绝不是放松学习的理由。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学习要善于挤时间,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静下心来好好学习,精研细读。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做到初心不忘、信仰不移、忠诚不变。

  要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和思考、学习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正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广大检察干警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只有加强学习,在工作中才能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从而克服“本能恐慌”,避免陷入不知而盲的困境,避免迷失方向、落后于时代的危险。

  要结合实践学。学习不是为了装门面,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强工作本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既要学习经典原著,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用结合。决不能把学习和实践割裂开来,关起门来搞“纸上谈兵”“空对空”。要始终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千万不能夸夸其谈、陷于“客里空”。

  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迎接挑战的危机感和增强本领的紧迫感。持之以恒地在“学”上用真功,在“懂”上有真悟,在“用”上见实效,靠学习走向未来,奋笔书写检察事业的崭新篇章!

  (作者: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llyj/201710/t20171009_20768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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