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说蓝说】青蓝携手传薪火 教学相长共提升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帮助基层检察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由省市院业务专家骨干与基层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带教学习,通过互学互促,提升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7月7日起,鲁检君推出“青说蓝说”专栏,邀请“青蓝”双方畅谈心得体会与成才期盼。
焦晓彬指导张雯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蓝方”焦晓彬,青岛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青岛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被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嘉奖。
与“青方”——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雯结对。
焦晓彬指导张雯参加辩论赛
“青蓝计划”为检察人才培养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进步的平台。作为“蓝方”,我深知责任重大,不仅要传授业务技能,更要加强政治指导和品德教育,深入了解“青方”的专业特长、短板弱项,精心设计带教学习任务,言传身教,携手并进,共同进步。一是在思想上心贴心引导,高站位引领帮教。根据“青方”“案管新人”这一身份,我从提高年轻干警政治觉悟,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的角度,与其探讨检察之道、案管之责,帮助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担当,引导其将政治建设各项要求与案管各项业务相结合,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二是在经验上一对一传授,高标准推进工作。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结合案管制度机制和典型监管案例,全面细致讲解如何从实体和程序上加强对案件质量、办案流程、业务数据的监督管理,服务司法办案更加优质;如何运用检察业务评价指标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服务领导决策更加精准;如何更好更优开展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及诉讼参与人更加高效。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解疑答惑,引导青年干警锻造过硬案管本领。三是在业务上手把手带动,高质效完成课题调研及重点任务。就“5+X”带教任务深入交流后,确定共同调研课题,通过查阅资料、案例探讨、研学评查等活动,高质量完成调研课题任务并撰写调研报告,有效提升了双方对案件质量评查的认识和理解。7月初,以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举办的辩论赛活动为契机,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条适用、案例剖析、社会效果等方面指导“青方”提高法庭辩论技能,最终张雯同志获评“优秀辩手”称号。
“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蓝方”老师,我将继续践行“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以示范者、引领者的姿态倾囊相授,与“青方”学员且研且思共前行。
“青方”张雯,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雯(中)参加辩论赛
“青蓝计划”为我们基层青年检察人员的成长成才搭建了桥梁,作为“青方”学员,有幸与青岛市检察院案管工作经验丰富的“蓝方”老师结对,我深刻体会到上级院对我们的关心关爱,同时也有了新的认知和思考:一是对案件管理职能定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作为“案管新人”,对案管工作认识不够,粗略的以为案管就是对案件进行形式管理。通过与“蓝方”老师的交流学习,我认识到案管工作在有效提升案件质量、服务保障检察权运行及领导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案件管理“三大监督、四大服务”的每项职能任务都至关重要,工作成效直接影响检察办案的质效。案管工作虽平凡琐碎,却无可替代,更加坚定了我做好案管工作的决心。二是综合业务素能有了提升和进步。案管部门是综合业务部门,“案管人”是检察办案的质检员,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能还要有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实现部门间融合发展,达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青蓝计划”中“5+X”带教学习任务,我与“蓝方”老师共同完成了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调研任务,全面系统分析了案件质量评查现状,探索了案件质量评查发展的更优路径。通过此次调研,我的沟通协调能力、检索资料、文字材料能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升。三是拓宽了工作思路,明确自身不足与发展方向。通过学习,找准了制约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将聚焦“以案件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案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自身定位和差距,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为徒者,尊师、守礼、勤学”。作为“青方”学员,我会好好把握此次机会,认真跟随“蓝方”老师的脚步,在实践中成长,在历练中绽放,努力让自己成为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检察人员。在未来的检察工作中,我将以“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心中有火、眼里有光的后浪。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308/t20230816_4395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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