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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裕:将检察建议纳入党委考核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韩兵 通讯员孙海瀛)近日,黑龙江省富裕县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检察建议质效的考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更加注重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推动目标考核进一步向实质化迈进,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细则》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建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检察建议纳入党委考核工作,着力推动解决落实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纸面落实等问题,真正推动检察建议由办理向办复转变。

  《细则》细化了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的具体措施,不仅从调查取证、反馈答复、整改完成三个部分对被建议单位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及时回复落实情况作出详细规定,更从初次整改效果、长效整改效果等方面,进一步在治理效果和监督层次上增加实效。

  《细则》把“检察为民”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与今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适时公布涉及群众身边的民生、环境等问题,进一步运用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执法司法工作,并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事项和涉及违纪违法追责等情形,建立相应抄送制度。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jcgz/202403/t20240322_650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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