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党风政风 > 正文

辽宁沈阳于洪区:“专班周会”强化检务督察质效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汤英伟 秦祺)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秉持“以教为纲、以督为辅、以查促治”的原则,不断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推动多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此次会上,于洪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检务督察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每周召开一次检务督察例会,组长听取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部署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专班周会”检务督察工作模式。

  为引导全体干警形成正确的认知和理念,该院定期组织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录专题培训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集体观看等活动,帮助干警消除错误观念和顾虑,形成“有事必录”的工作习惯。2023年,该院共填报重大事项175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19件。

  于洪区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考核分数,并将其纳入考核实施细则,更好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保障干警正常办案秩序。专班根据考核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逐项进行督察。今年以来,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已开展专项督察2次,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人员谈话2人次;督察各部门上报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监督涉及营商案件。

  “钉钉子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钉进去。”于洪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说,该院将不断优化“专班周会”工作模式,提升检务督察的质效,交上全面从严治检的满意答卷。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jcgz/202403/t20240329_6507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