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凝聚合力保护文化遗产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州有着5000年文明史、2300年建置史,为了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永续利用,4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湖州市文保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协同共治合作协议》。
在《协议》中,双方就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信息平台,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完善检察建议实效机制,推动行业领域治理等方面达成共识。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履职质效,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还聘任了3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咨询库成员,为检察办案提供“外脑”支持。“作为一名文物保护工作者,我将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努力当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员’‘宣传员’‘监督员’。”此次聘任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湖州市博物馆藏品保管部主任、副研究馆员金媛媛说。
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湖州文物和文化遗产丰富性、地域性特点,围绕大运河、红色资源、水利灌溉遗产、地理标志产品等地方特色,找准切入点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例如,开展了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行动、先后办理保护桑基鱼塘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案、保护中初鸣遗址公益诉讼案等,做到精准化监督、高效率履职。2021年以来,湖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推动修缮文物31处。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表示,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主动把服务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融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之中,融入湖州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的展望之中,进一步挖掘和阐释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用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脉传承。
(记者王春 通讯员楼溟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4/t20240428_653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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