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时评 > 正文

七一时评|@党员干部 掌握党纪学习教育“心”密码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4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深刻领悟《条例》内涵,在常学常行常省中正“心”明“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以字字研读、句句深思的敬畏之心,深学《条例》,锻造政治底色。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对党员的一言一行提出了更清晰、更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刀刃向内、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纪律党课、个人自学等,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理解条例内涵,以高度的警惕意识、忧患意识审视自己、反思自己,以严肃的自我革命精神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在常学常新中增强党性修养、筑牢信仰根基,成长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中坚力量。

  以事事担当、处处作为的正绩之心,笃行实干,擦亮为民底色。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征程,党领导人民取得了一项又一项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滚滚向前。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道理,要主动作为,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奋楫扬帆、劈波斩浪。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期间,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坚持“以案四说”,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群众利益为重、群众期盼为先,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杜绝照本宣科、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和华而不实、盲目上马的“形象工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时时叩问、常常检视的自律之心,省身克己,永葆廉洁本色。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知行合一,方能一尘不染、正气充盈。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规党章为镜,正衣冠、慎言行,保持健康向上、平静淡泊的心态,稳住心神、管住言行、守住清白,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同时,还要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中,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多个维度深刻剖析自己,查找不足,抓实整改。通过理论学习研讨、讲纪律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败不染,清风长存。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49365.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