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健全工作机制 守牢案件审理“关口”
“针对立案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就全案审核来看,其他责任人的违纪行为还需进一步核实……”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室务会上集体研判讨论案件,对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提出审理意见。
案件审理工作质量高低关系着纪检监察工作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谋新招、出实招、亮硬招,着力推进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把好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压实案件审理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审理案件责任制办法》《案件审理室务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明确主审、协审和室主任职责,健全室务会集体审议案件机制,仔细梳理证据、认真分析案情、把握量纪尺度,对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字表达、格式规范等,开展全方位的研究讨论。室务会在必要时还会邀请审查调查部门派员参会,通过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今年以来,针对8起自办案件、34件“乡案县审”案件,已先后召开室务会8次。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从移送材料、卷宗装订到情况说明、移送审理等12个方面,对移送案件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作出全面细致规定。据此,案件审理室还制定形式审查清单,针对程序手续不全、证据瑕疵等突出问题,制发《形式审查反馈意见表》,通过列清单提要求的方式,督促帮助办案部门对照自查、积极整改,力促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已先后制发《意见表》10份,反馈意见51个。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我们将坚持一体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工作,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案件高质量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8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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