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领、严、强、实”推动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朝阳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在“领、严、强、实”上下功夫,聚焦大局凝聚干事创业力量,为推动朝阳区乡村振兴,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引领乡村振兴
不断完善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强化区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以区委农办名义出台政策文件8份,建立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市、区级指标“双百”考核机制,每月牵头召开区委农办、农村系统、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调度会,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对标市级乡村振兴要求,围绕“五振兴一融合”,制定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单位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139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以中央、北京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为契机,制定《朝阳区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围绕集体“三资”管理等10个方面,组织各乡加强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开展加强改进干部队伍作风等5大专项行动,有效带动一批重难点问题得到整改。
“严”——强化监督教育促进从严管党治党
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治理,保障乡村振兴”专题教育。深刻领会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及区纪委强化监督治理工作要求,牵头梳理农村警示教育典型案例50个、巡察审计重点问题63个,汇总23家单位监督治理经验做法,由每个乡承办3—4天观展学习活动,推动警示片观看、党支部研讨、制度机制完善等任务落实。农村系统共1.1万余人参与专题教育,1200余个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梳理完善制度163项,实现各乡、农口单位机关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监察对象全覆盖,推动“有制度要知、知制度要用,用制度要严”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
建立健全常态监督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强化农村地区监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制度建设、权力监督、廉政提醒等3个方面,进一步压实基层单位主体责任,推动16项重点领域制度学习执行、每月“三重一大”事项区级报备、38项村级小微权清单梳理完善、19个乡集体企业全面审计、日常廉政教育提醒等13项具体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农村工作规范管理水平。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理领域廉政风险研判和日常监督,全年针对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13人次。
“强”——夯实组织基础建强干部人才队伍
着力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加强对皮村、雷庄村2个软弱涣散村工作指导,2个村均完成摘帽。开展村“两委”班子届中分析,了解换届后履职情况,配合组织部“过筛子”分析5个换届重难点村,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着力提升党群服务中心使用效能,加强对各乡党群服务中心使用指导。农村地区166个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全年组织活动2988场次,线上线下共吸引15.66万人次参与。加强“两新”组织建设,推进416家服务包企业等重点两新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
分层分类抓实基层干部培训。依托“部区合作”机制,积极落实“耕耘者”振兴计划,选拔60名优秀农村干部参加乡村治理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基层“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创新培训方式,按需设置课程,培训293名农村系统社区书记。强化党对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保障集体经济健康运行。
“实”——锤炼担当务实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强底气、添动力,凝聚乡村全面振兴共识。以主题教育引领农村系统砥砺前行,组建5个联络组,抓好“关键少数”,抓实基层党员“绝大多数”。深刻把握农村减量主战场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的迫切要求,直面攻坚重点区域腾退、创无等历史性难题,引领农村干部敢作善为,探索城市化全周期、全闭环实施路径。坚持“不推、不躲、不等、不靠”,以月度工作例会为抓手,克服习惯性思维和“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认识误区,以担当作为书写蝶变跃升的“农村答卷”。
狠抓系统推动,强统筹、重实干,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力攻坚破题,稳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49项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累计完成110项。分析研究历史遗留问题,将十八里店小武基组团等4个城中村项目改造纳入市级实施范围,积极争取新一轮发展机遇。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推动东坝国际商业中心等2个集体产业项目建成运营,13个项目进入审批程序,为全区经济发展积蓄动能。
立足朝阳区情,盘资源、强特色,着力推进农业振兴。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步伐,完成《北京市朝阳区“三区”建设总体规划》,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助力“三区”重点项目分批实施、落地见效。探索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路径,朝来农艺园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农场,完成朝来农艺园、孙河郎枣园“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3000195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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