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贵港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强化监督 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任务,避免出现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的情形。”近日,驻贵港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就某单位下达不切实际的指标任务,存在形式主义、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问题,约谈该单位两名科长时指出。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纳入第一季度政治监督内容,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该组通过制发《关于开展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排查整治工作的提示》,针对“忽视当地自然、人文条件,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等8类重点突出的“新形象工程”问题,强化排查整治和源头治理,督促监督单位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新形象工程”问题自查自纠,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冲动、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问题。
该组结合第一季度政治监督检查,将监督单位开展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列出问题清单,跟进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事业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思想观念上绷紧杜绝“新形象工程”这根弦。
同时,该组聚焦宣传、文化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农家书屋管理不善导致利用率不高等“新形象工程”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杜绝发生劳民伤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新形象工程”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各监督单位均提高了思想认识,着眼于“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制定了务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新形象工程”。(驻贵港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4/gxjjw662874c5-1899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