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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27 来源: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

  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要着眼发展大局,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务必抓出成效。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破除市场壁垒、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要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督查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分析研究,在制定出台政策时积极予以吸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要适时总结推广。

  会议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有利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要严格执法问责,将条例落实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强化日常监督,对照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会议指出,生产许可证制度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保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品,要及时研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证后监管,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统筹用好产品3C认证、国家强制性标准等举措,抓紧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标准,以标准提升带动质量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198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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