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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重在“实”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一纸承诺书,字字千斤重。岁末年初,党员干部都要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既是承诺,也是提醒;既是防线,也是底线。笔者认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是为了拧紧廉洁履职“安全阀”,我们应将廉洁承诺刻在心中、化在笔端、落在实处。

  思想认识实打实,“一签了之”不可取。在实际情况中,有的党员干部对待承诺书,敷衍应付,仅仅是“走过场”“摆样子”“一签了之”,把“签了”当“做了”,这样的承诺书,岂不成了“空头支票”?对签承诺书这个事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要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能把签承诺书不当回事,签了就丢,更甚者都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在承诺书上签了名就是许下承诺,做出承诺就要付之于实践。要对自己、对群众、对组织负责,不应是拿来应付了事。事实证明,很多“围猎”行为是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隐藏在看似情深的友情和亲情之中,党员干部要知廉于心,坚守本心,始终牢记使命,戒骄戒躁,莫让初心蒙尘,本心失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廉洁上的“干净人”。

  内容学习实打实,“走马观花”要不得。年年都签承诺书,但问他承诺了哪几项?有的同志却哑口无言。连自己承诺有几项内容都说不清楚,最终能重视几分,又落实多少,不得不打个问号。实打实地学,是为了实打实地干。连承诺的内容都不清楚、不理解,那承诺又有何效果?立身以立学为先,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及时把新思想、新理论、新论断、新举措纳入个人学习充电范围,学有所得,常学常新,不为一己之私,做违背群众利益之事,不为一己之利,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事,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踩“雷区”、不触“红线”。

  具体执行实打实,“蜻蜓点水”要反思。诺于言、廉于心、践于行。承诺不能只写在纸上或者挂在嘴上,仅仅“一签了之”,不去跟踪落实,那不仅失了承诺书“原味”,更失了“严味”。党员干部要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把承诺兑现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到一言一行中,融入到看得见、摸得着、做得了的小事实事中。要将承诺事项内化于心,将其作为自己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心”“实干”“实效”聚焦工作中的新挑战、新问题,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把“生活圈”和“社交圈”放在阳光下,“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副面孔,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坦坦荡荡为人、规规矩矩处事、干干净净做官,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诺的共产党员。

  王春艳(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赤甲社区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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