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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组财村管”为集体资金上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陆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在任陵阳镇某村村民组组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赔至村民组……”为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管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青阳县严格落实市、县“组账村管”工作部署,通过开设“组级资金核算”对公账户、村委会集中管理、政府抽查、纪委跟踪等模式,进一步规范组级财务管理。

  制定方案促规范。县纪委监委下沉各乡镇开展“组账村管”调研,督促各乡镇纪委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制定推行“组账村管”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管理实行“四个不变”,明确村民组集体收入统一存入集体账户,实行“单一账户管理,分组设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财务情况,“组级资金”规范管理全程对全体村民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清查核算明家底。立足监督再监督的职能,督导各乡镇成立“组账村管”领导小组的同时联合县直职能部门指导组,在全镇开展“组财村管”清查核算工作,实施“村组自查+指导组复核”措施,对村民组现有的资金,债权债券和固定资产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摸底,指导建立专门台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同时,对清查的资金、资产、资源等进行公示,做到管理规范,运作公开,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严格监管提质效。用好用活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抽调村民组长、村负责同志、镇包村干部、纪检干部、财政所资金会计等5人组,设立“组级资金”监管小组,对“组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对镇财政所对村、组两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组级资金管理使用流程。不定期对村民组收支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将“组级资金”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违规套取的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把推行“组财村管”作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助推乡村振兴建设重要抓手。

  “全面落实‘组账村管’不仅规范了村民组财务,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也是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力抓手。为此,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组账村管’规范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机制,扩展监督渠道,充实监督力量,切实将‘组级资金’口袋子扎牢扎紧,有效管理集体资金护航乡村振兴。”青阳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8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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